民國111年 高考三級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27題

下列何種情形適用我國刑法處罰?

題目

下列何種情形適用我國刑法處罰? A. 我國人在外國對外國人犯刑法第320 條之竊盜罪 B. 我國人在外國犯刑法第237 條之重婚罪 C. 外國人在外國對我國人犯刑法第325 條之搶奪罪 D. 外國人在外國犯刑法第296 條之1 之買賣人口罪

官方答案

  • 答案:D. 外國人在外國犯刑法第296 條之1 之買賣人口罪

解析

刑法第5條採世界主義(普遍管轄),明定凡在我國領域外犯該條所列各款之罪者,不問犯罪地法律有無處罰規定,均適用我國刑法;買賣人口罪即屬該條所列之罪,故外國人在外國犯之,仍適用我國刑法,D正確。A、B是我國人民在國外犯罪,須依第7條,限於最輕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竊盜罪、重婚罪的最重本刑均為5年以下,最輕本刑非3年以上,不適用。C是外國人在國外對我國人犯罪,依第8條亦須最輕本刑3年以上,搶奪罪為6月以上5年以下,不符。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