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高考三級 一般行政 行政法
第18題
行政執行法有關行政執行即時強制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行政執行法有關行政執行即時強制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對於執行機關所為損失補償之決定不服者,得依法提起國家賠償 B. 軍器、凶器及其他危險物,為預防危害之必要,得扣留之 C. 對於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之進入,以人民之生命、身體、財產有迫切之危害,非進入不能救護者為限 D. 人民因執行機關依法實施即時強制,致其生命、身體或財產遭受特別損失時,得請求補償31350、3145032050、327503285033050 - 3325033550
官方答案
- 答案:A. 對於執行機關所為損失補償之決定不服者,得依法提起國家賠償
解析
本題考即時強制之救濟管道。依行政執行法第41條,人民因執行機關依法實施即時強制,致生命、身體或財產遭受特別損失時,得請求補償;對於執行機關所為損失補償之決定不服者,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而非提起國家賠償。國家賠償係以公務員違法執行職務,或公有公共設施設置、管理有欠缺為要件;即時強制之損失補償,則係針對合法行為所生之特別犧牲,兩者制度不同,A 混淆二者。B 為同法第38條得扣留軍器、凶器及其他危險物之規定;C 為第40條進入住宅等處所之嚴格要件;D 即第41條特別損失補償請求權,均屬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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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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