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高考三級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6題

依憲法法庭判決意旨,有關憲法第18條保障人民服公職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依憲法法庭判決意旨,有關憲法第18條保障人民服公職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年終考績丁等者免職係剝奪公務員之身分,該規定違反憲法第18條服公職權之意旨 B. 免職權之性質屬行政權,且為行政機關人事權之固有核心權限 C. 行政懲處權應不包括公務人員考績法中具有實質懲戒性質之免職處分 D. 依憲法第77條規定,必須由法院擔任公務員懲戒及懲處之第一次決定機關

官方答案

  • 答案:B. 免職權之性質屬行政權,且為行政機關人事權之固有核心權限

解析

憲法第18條保障人民服公職之權,包含身分與職位保障,但非絕對;國家對公務人員的考績與獎懲,屬人事管理必要手段。依憲法法庭判決意旨,年終考績丁等免職之規定尚不當然違反服公職權,A 錯誤。免職權之性質屬行政權,且為行政機關人事權之固有核心權限,B 正確。行政懲處權本即包含考績法中具實質懲戒性質的免職處分,C 錯誤。憲法第77條僅將公務員「懲戒」劃歸司法院,考績懲處仍由行政機關作第一次決定,D 錯誤。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