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高考三級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10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及現行規定,關於中央與地方之財政責任分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及現行規定,關於中央與地方之財政責任分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地方自治團體受憲法保障,其財政自主權事項雖適用法律保留原則,但中央不得侵害其核心領域,致其保障虛有化 B. 中央法律規定由地方分擔經費時,倘中央與地方在權限劃分上依法互有協力義務,或分擔經費符合事物之本質者,並不違憲 C. 法律之實施須由地方負擔經費者,於法律制定過程中應使地方政府充分參與,中央並應與地方協商,事前妥為規劃所需財源 D. 憲法條文中使用「國家」一語者,其涵義係專指中央,如憲法第155 條,國家為謀社會福利,應實施社會保險制度之規定

官方答案

  • 答案:D. 憲法條文中使用「國家」一語者,其涵義係專指中央,如憲法第155 條,國家為謀社會福利,應實施社會保險制度之規定

解析

中央與地方財政責任應依憲法及釋字第550號意旨分配:地方財政自主權受保障,中央不得侵害核心領域;中央立法要求地方負擔經費時,應讓地方充分參與、協商並事前規劃財源;若權限劃分有協力義務或符合事物本質,分擔經費並不違憲。D 稱憲法第155條「國家」專指中央,忽略地方自治團體亦屬國家,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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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