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高考三級 一般民政 政治學
第1題
將政治定義為「權力」(power)是最多數人採用的方式。拉斯威爾(H. Lasswell)及陸克斯(S. Lukes)對權力的研究被認為是其中的經典。請敘 述這…
題目
將政治定義為「權力」(power)是最多數人採用的方式。拉斯威爾(H. Lasswell)及陸克斯(S. Lukes)對權力的研究被認為是其中的經典。請敘 述這兩位學者對權力的看法,並加以評述。(25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以權力界定政治的定位:此一途徑把政治視為人際之間支配與影響的關係,而不限於政府制度或政策技術。其優點是能貫穿家庭、學校、企業與國家等層次,掌握政治現象的共同底層;困難在於權力一詞過於概括,易與影響力(influence)、權威(authority)、武力(force)混淆,因此必須先釐清概念範圍,才能進行比較研究。
- 二、拉斯威爾(H. Lasswell)的權力觀:他在《Politics: Who Gets What, When, How》中把政治界定為誰在何時、以何種方式取得何物,權力即決策時對價值分配的影響力。他視權力為影響力的特殊類型,須以嚴厲制裁(sanctions)的威脅為後盾,並提出政治人(homo politicus)概念,以政治社會化與人格發展解釋權力慾,結合精神分析與精英理論。
- 三、拉斯威爾的方法論貢獻與限制:他主張以發展建構(developmental construct)與政策科學(policy sciences)研究權力,將權力、尊重、安全視為價值範疇,權力鬥爭即價值分配之爭,使政治學由規範思辨轉向經驗研究。其限制在於過度偏重可觀察的決策與制裁,忽略議程設定與意識形態等隱微權力,且價值中立的宣稱亦受質疑。
- 四、陸克斯(S. Lukes)的三個面孔:他在《Power: A Radical View》提出三維權力。一維(R. Dahl)看公開決策中誰勝出;二維(Bachrach 與 Baratz)加入非決策(non-decision-making)與議程設定的偏差動員(mobilization of bias);三維則指透過思想與慾望的塑造,使潛在衝突(latent conflict)無從形成,被支配者甚至不知道自己有怨。
- 五、陸克斯的評述:其貢獻在揭露最隱微的支配形式,把權力分析與自由、真實利益(real interests)等規範問題連結,凸顯共識製造亦可能是支配。批評者指出,三維權力依賴反事實推論與觀察不到的潛在衝突,難以證偽;宣稱知曉他人真正利益帶有家長主義(paternalism)色彩,可能正當化菁英干預。
- 六、綜合評述:兩者可視為分配論與關係論的分野。Lasswell 提供可操作的研究議程,卻偏重可觀察的決策與制裁;Lukes 補足結構與論述層面的權力,卻犧牲經驗檢證性。研究者宜採家族相似(family resemblance)策略,依問題分層運用,並以個案比較檢驗三維命題,避免把權力化約為單一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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