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高考三級 原住民族行政 公共政策(包括原住民族政策)
第4題
政策分析家區分為客觀技術者、雇主擁護者與議題倡導者三種角色,請申 論其內容並說明其差異。(25分)
題目
政策分析家區分為客觀技術者、雇主擁護者與議題倡導者三種角色,請申 論其內容並說明其差異。(25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角色分類的意義:政策分析家並非只有一種工作樣態,依其價值立場、與委託人的關係及問責對象,可分為客觀技術者、雇主擁護者與議題倡導者三種理念型;三者差異不在技術高低,而在「為誰分析、為何分析、如何處理價值」。
- 二、客觀技術者(objective technician):強調價值中立與科學方法,運用成本效益分析、風險評估、統計與模型,提供決策者完整資訊與替代方案,不替特定立場背書;其優點是可信度高,限制是價值選擇無法完全排除,且可能忽略弱勢與政治現實。
- 三、雇主擁護者(client advocate):以委託人利益為核心,類似律師為當事人辯護,運用證據與論述爭取預算、法案或政策正當性;其優點是回應組織需求、行動導向,限制是可能選擇性使用資料、壓縮公共利益,須以專業倫理與資訊揭露防範偏差。
- 四、議題倡導者(issue advocate):以政策理念、公共利益或弱勢權益為導向,主動設定議題、動員聯盟、運用媒體與政治管道推動改變;其分析服務於倡議目標,優點是促進改革與民主參與,限制是易被質疑偏頗、誇大證據或忽略替代方案。
- 五、三者差異比較:客觀技術者重「方法與中立」、雇主擁護者重「委託人利益」、議題倡導者重「價值與公共目標」;前兩者多以決策者或委託人為對象,後者常面向社會大眾;成功標準分別是分析品質、委託目標達成及議題影響力。
- 六、實務啟示:分析家應依制度角色選擇適當模式,並公開揭露立場、資料來源、利益衝突與不確定性;組織可透過同儕審查、多元參與及倫理規範,避免技術官僚壟斷或倡議失真,使政策分析兼顧專業、民主與課責。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