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高考三級 文化行政 文化行政與政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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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

試擬一個文化治理策略,引導大學人文社會學科對地方有所貢獻。 (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確立治理理念與問題界定:文化治理(cultural governance)係指政府、大學、社區、企業與公民社會共同參與文化資源配置與意義生產的網絡式治理。大學人文社會學科擁有文本詮釋、歷史考據、語言保存與倫理思辨等核心能力,策略應先盤點地方人口、產業、族群與記憶議題,據以設定可檢證的貢獻目標,避免流於煙火式活動。
  • 二、建構地方知識生產平台:由縣市文化局、鄉鎮市公所與大學合設「地方文化共創中心」,以田野調查、口述歷史、地方誌編纂、族譜與產業檔案整理為方法,建立開放取用的地方知識庫。平台宜配置專任場域經理人(field manager),負責媒合課程、社區與公部門需求,使學術產出轉化為展覽、導覽、教材與政策建議。
  • 三、課程與學分制度創新:將場域實作納入必修或微學分(micro-credentials),採問題導向學習(problem-based learning, PBL)與專題式學習,由教師、社區幹部與文化局人員共同指導。並建立「駐地教師」與「業師」制度,鼓勵跨系所組隊,讓學生在真實場域中練習訪談、策展、轉譯與社會設計,累積可攜式能力。
  • 四、政策工具與經費配套:可運用教育部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USR)、文化部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補助、國家發展委員會地方創生資源,並以縣市文化基金或公私協力(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PPP)挹注。補助設計宜採多年期、里程碑撥款,並要求大學提出地方回饋與知識公開承諾,降低一次性計畫的斷鏈風險。
  • 五、評鑑誘因與限制因應:大學評鑑與教師升等應採認社會實踐成果,建立「社會影響力」指標。惟須留意場域倫理、資訊同意、智慧財產與居民參與疲勞等限制,建議設倫理審查、利益共享與退出機制;並定期公布成果與檢討,避免大學淪為計畫承包者,確保地方主體性與長期信任。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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