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高考三級 教育行政 教育測驗與統計
第4題
為了防止接觸到心理測驗工具的人誤用或濫用,美國心理學會與教育學 會及測量學會共同制訂一份有關測驗使用的倫理原則,作為大家共同遵 守的規範。請問測驗使用的倫理規範…
題目
為了防止接觸到心理測驗工具的人誤用或濫用,美國心理學會與教育學 會及測量學會共同制訂一份有關測驗使用的倫理原則,作為大家共同遵 守的規範。請問測驗使用的倫理規範有那些?請至少列舉出四項原則並 說明之。(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能力與資格(competence):使用者應僅在其教育訓練、專業知能與督導範圍內選用、施測與解釋測驗;若超出能力,應轉介或尋求合格人員協助,避免因不熟悉測驗特性而誤用。
- 二、知情同意(informed consent):施測前應以當事人可理解的方式說明測驗目的、程序、時間、結果用途、保密範圍與可能風險,並取得同意;對未成年人或受監護者,應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並尊重其拒絕或退出的權利。
- 三、保密與隱私(confidentiality and privacy):測驗結果、個人資料與施測紀錄應妥善保存,僅於必要範圍內提供;除法律規定、當事人同意或涉及重大安全風險外,不得任意揭露,並應避免在公開場合討論個別結果。
- 四、測驗安全(test security):題本、答案卡與計分資料應妥善保管,禁止拷貝、外流或考前洩題;應限制接觸人員並建立銷毀與保管流程,以維護測驗的公平性與工具的有效性。
- 五、公平與避免偏見(fairness):選用測驗時應檢視其對不同性別、族群、語言與文化背景者的適切性,避免歧視性題材;對身心障礙或語言弱勢者,應提供合理調整(accommodations),並以 DIF 等證據檢核題目公平性。
- 六、適切使用與解釋(appropriate use and interpretation):應依測驗的信度、效度與常模適切性解釋分數,不得逾越原定用途或逕以單一分數標籤化當事人;結果回饋應以可理解的方式說明,並提供諮詢、申訴與救濟管道,保障當事人權益。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