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高考三級 財稅行政 民法
第3題
甲擁有A 鑽石,出租予乙使用,乙出賣並讓與予第三人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甲擁有A 鑽石,出租予乙使用,乙出賣並讓與予第三人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倘若丙為惡意,甲仍為鑽石之所有權人 B. 縱使丙為惡意,甲仍不得向丙請求返還鑽石 C. 倘若丙為善意且無重大過失,丙取得鑽石之所有權 D. 倘若丙為善意且無重大過失,甲得向乙請求損害賠償或利益之返還
官方答案
- 答案:B. 縱使丙為惡意,甲仍不得向丙請求返還鑽石
解析
乙為承租人,僅有占有權限,竟出賣並讓與A鑽石予丙,屬無權處分。丙若善意且無重大過失,依民法第801條、第948條善意取得所有權,C正確;此時甲喪失所有權,得依侵權行為或不當得利向乙請求損害賠償或返還利益,D正確。若丙為惡意,則不適用善意取得,甲仍為所有人,A正確,且甲得依民法第767條請求丙返還鑽石,故B稱甲不得請求返還,錯誤,答案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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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