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高考三級 財稅行政 租稅各論

第14題

下列那項規定,有助於達成使高所得者租稅負擔增加之目的?

題目

下列那項規定,有助於達成使高所得者租稅負擔增加之目的? A. 公司債利息所得,以分離課稅方式完稅 B. 基本所得額超過670 萬元者,不得扣除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 C. 股利所得可選擇採28%之稅率分開計稅 D. 可選擇將配偶之薪資所得或各類所得分開計算稅額

官方答案

  • 答案:B. 基本所得額超過670 萬元者,不得扣除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

解析

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設有排富條款,依所得稅法規定,基本所得額超過670萬元者不得扣除該特別扣除額,使高所得者無法享有此項扣除,相對增加其租稅負擔,故B正確。A公司債利息採分離課稅、C股利所得可選擇按28%分開計稅,都是讓高所得者以較低的分離稅率完稅,以避免適用高邊際稅率的安排,反而減輕其負擔;D允許配偶薪資所得或各類所得分開計算稅額,目的在降低夫妻合併申報的稅負,也非增加高所得者負擔。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