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高考三級 財稅行政 租稅各論
第15題
若A 公司稅前盈餘1 千萬元,稅後盈餘全部發放給股東,且股東對股利所得選擇分開計稅,則A公司每1 元稅前盈餘的公司與個人所得稅稅負共為多少?
題目
若A 公司稅前盈餘1 千萬元,稅後盈餘全部發放給股東,且股東對股利所得選擇分開計稅,則A公司每1 元稅前盈餘的公司與個人所得稅稅負共為多少? A. 0.2 元 B. 0.268 元 C. 0.424 元 D. 0.48 元
官方答案
- 答案:C. 0.424 元
解析
公司稅前盈餘 1 元,先課營利事業所得稅 20%,稅後盈餘為 0.8 元並全數分配。股東對股利選擇分開計稅,股利所得按 28% 稅率分離課稅,故股利部分的稅負為 0.8×28%=0.224 元。合計每 1 元稅前盈餘負擔的公司與個人所得稅為 0.2+0.224=0.424 元。0.268 元係誤用 8.5% 的可抵減稅額比率(0.2+0.8×8.5%);0.48 元則是把 20% 與 28% 直接相加,未考慮營所稅已使股利稅基縮小為 0.8 元,均不正確。故選 C。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