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高考三級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1題

下列有關我國現行房地合一所得稅制度之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下列有關我國現行房地合一所得稅制度之敘述,何者錯誤? A. 稅率依持有期間而不同 B. 營利事業出售之房地需併入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 C. 個人出售房地未提示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而支付之費用者得以成交價3%計算其費用,上限為30萬元 D. 個人之房屋土地之交易所得,應自完成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30日內辦理申報

官方答案

  • 答案:B. 營利事業出售之房地需併入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

解析

依所得稅法第24條之5,營利事業出售房屋、土地之交易所得應與其他營利事業所得分開計算、合併報繳,並按持有期間適用45%(2年以內)、35%(超過2年未逾5年)、20%(超過5年)之稅率,並非併入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按一般稅率課稅,故 B 錯誤。A 所述按持有期間訂定差別稅率正確;C 未提示取得、改良及移轉費用者,得按成交價額3%計算、上限30萬元,正確;D 應於完成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30日內申報,亦正確。答案為 B。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