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高考三級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3題
國內甲公司持有A國A公司100%股份,在下列何種情況下,甲公司可能需按持有股份之比率及持有期間,認列A公司投資收益,計入當年度所得額課稅?
題目
國內甲公司持有A國A公司100%股份,在下列何種情況下,甲公司可能需按持有股份之比率及持有期間,認列A公司投資收益,計入當年度所得額課稅? A. A公司在A國有實質營運活動 B. A國公司所得稅稅率為15% C. A國公司所得稅採屬地主義 D. A公司盈餘為600萬元
官方答案
- 答案:C. A國公司所得稅採屬地主義
解析
依所得稅法第43-3條,營利事業持有低稅負國家或地區關係企業股份達一定比率者,除該企業在當地有實質營運活動,或當年度盈餘未達700萬元基準外,應按持股比率及持有期間認列投資收益。低稅負國家指營所稅稅率未逾14%,或僅就境內來源所得課稅(屬地主義)者。A有實質營運、B稅率15%已逾14%、D盈餘600萬元未達700萬元,均免認列;C採屬地主義,屬低稅負國家,可能須認列。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