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高考三級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25題
依現行房屋稅條例,下列何者錯誤?
題目
依現行房屋稅條例,下列何者錯誤? A. 計算納稅義務人持有之應稅房屋戶數時,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採「全國歸戶」 B. 非自住住家用房屋之房屋稅法定稅率為2%~4.8% C. 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國僅持有1 戶房屋,供自住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該房屋適用房屋稅優惠稅率1% D. 房屋稅為地方稅,各地方政府應按納稅義務人全國總持有之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戶數訂定差別稅率,採「超數累進」方式課徵
官方答案
- 答案:D. 房屋稅為地方稅,各地方政府應按納稅義務人全國總持有之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戶數訂定差別稅率,採「超數累進」方式課徵
解析
房屋稅條例第5條把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的法定稅率定為2%至4.8%,並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按納稅義務人「全國總持有」的應稅房屋戶數訂定差別稅率;財政部另訂有差別稅率基準,其累進方式為「全國歸戶、全數累進」,也就是依納稅義務人適用的戶數級距稅率,對其全部非自住房屋課徵,而非「超數累進」,故D敘述有誤。A的全國歸戶、B的2%至4.8%法定稅率,以及C中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僅持有1戶、供自住且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適用1%優惠稅率,均符合現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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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