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高考三級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8題

關於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關於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每件銷售價格或完稅價格達新臺幣五十萬元之家具,為特種貨物 B. 包括駕駛人座位在內,座位在九座以下之載人汽車,且每輛銷售價格或完稅價格達新臺幣二百萬元,為特種貨物 C. 每次銷售價格達新臺幣五十萬元之入會權利,為特種勞務 D. 每艘船身全長達三十點四八公尺之遊艇,為特種貨物

官方答案

  • 答案:B. 包括駕駛人座位在內,座位在九座以下之載人汽車,且每輛銷售價格或完稅價格達新臺幣二百萬元,為特種貨物

解析

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 2 條第 1 項規定,特種貨物包含:每輛銷售價格或完稅價格達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之小客車(包括駕駛人座位在內,座位在九座以下之載人汽車),故 B 選項所稱「達新臺幣二百萬元」數額錯誤,法定門檻應為三百萬元。其餘選項皆符合法條規定:每件達五十萬元以上之家具(A 正確)、每次銷售價格達五十萬元以上之入會權利(C 正確)、每艘船身全長達三十點四八公尺以上之遊艇(D 正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