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高考三級 財稅行政 民法

第20題

甲男乙女為夫妻,甲竟與乙之姪女丙發生姦情。乙訴請判決離婚,判決確定之一個月後,甲與丙結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甲男乙女為夫妻,甲竟與乙之姪女丙發生姦情。乙訴請判決離婚,判決確定之一個月後,甲與丙結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甲丙違反待婚期間之限制,其婚姻得撤銷 B. 甲丙違反相姦婚禁止之規定,其婚姻得撤銷 C. 甲丙違反近親結婚之限制,其婚姻無效 D. 甲丙並未違反規定,其婚姻有效

官方答案

  • 答案:D. 甲丙並未違反規定,其婚姻有效

解析

我國《民法》第 983 條規範禁婚親,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且輩分不相同者不得結婚。本題中,丙為乙之姪女,甲與乙原為夫妻,甲與丙原屬三親等旁系姻親且輩分不相同。然而,乙訴請離婚判決確定後,甲乙之婚姻關係消滅,甲丙間之姻親關係亦隨之消滅;民法第 983 條第 2 項僅規定特定直系姻親或直系血親之配偶於姻親關係消滅後仍不得結婚,旁系姻親並無此限制。又我國早已廢除待婚期間及相姦婚禁止之規定,故甲丙結婚並未違反規定,其婚姻有效。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