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高考三級 財稅行政 民法
第7題
下列關於最高限額抵押權之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下列關於最高限額抵押權之敘述,何者錯誤? A. 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其不動產為擔保 B. 得擔保不確定或概括債權,例如約定擔保債權人與債務人間「現在及將來一切債務及其利息、遲延利息、違約金、實行抵押權費用」 C. 得擔保一定範圍內之不特定債權 D. 所擔保之債權,應受最高額度限制
官方答案
- 答案:B. 得擔保不確定或概括債權,例如約定擔保債權人與債務人間「現在及將來一切債務及其利息、遲延利息、違約金、實行抵押權費用」
解析
民法第881條之1第1項允許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以擔保一定範圍內之不特定債權,並受最高額度限制,故A、C、D均符合規定。惟同條第2項明定,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以由一定法律關係所生之債權或基於票據所生之權利為限。B所稱約定擔保「現在及將來一切債務」之概括債權,欠缺一定法律關係之限定,範圍過於浮濫,不符該項要件,故B錯誤,為本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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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