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高考三級 財稅法務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及稅捐稽徵法

第18題

下列關於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下稱納保官)之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下列關於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下稱納保官)之敘述,何者錯誤? A. 納保官係由公正人士、學者、專家以任務編組方式擔任 B. 納稅者提起復查時,納保官可提供必要諮詢與協助 C. 納保官應提出納稅者權利保護工作成果報告 D. 納稅者有稅捐爭議,可尋求納保官協助進行溝通及協調

官方答案

  • 答案:A. 納保官係由公正人士、學者、專家以任務編組方式擔任

解析

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7條,納稅者權利保護官由機關首長遴聘公正人士、學者、專家擔任,屬聘任制,非任務編組(A錯誤)。選項B復查時提供諮詢協助、C提出工作成果報告、D協助溝通協調,均為納保官法定職權。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