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高考三級 司法行政 刑法

第20題

法院若宣告多數沒收,依刑法第40 條之2,應當如何處理?

題目

法院若宣告多數沒收,依刑法第40 條之2,應當如何處理? A. 擇重執行 B. 擇輕執行 C. 併執行 D. 視具體情形決定應全部或一部執行

官方答案

  • 答案:C. 併執行

解析

刑法第40條之2第1項規定:「宣告多數沒收者,併執行之。」因沒收已修正為具獨立性之法律效果,不再附屬於主刑,數個沒收宣告間無擇一或吸收關係,應合併執行;同條第2項並明定數罪併罰中有沒收者亦同。A擇重執行、B擇輕執行、D視情形決定全部或一部執行,均與條文明定之併執行原則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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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