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高考三級 法制 行政法

第16題

下列何者屬於行政事實行為?

題目

下列何者屬於行政事實行為? A. 拆除違章建築 B. 行政院發布徵兵規則 C. 警察指揮交通 D. 行人穿越道之交通標線33650

官方答案

  • 答案:A. 拆除違章建築

解析

行政事實行為係指行政機關以非權力性方式所為之事實行為,如拆除違章建築(行政強制執行之實施行為)、修繕道路、清理垃圾等。選項B屬行政命令(抽象一般法規命令),選項C屬行政指導或具體行政命令,選項D屬交通標誌設置(行政處分或事實行為之輔助),唯拆除違建最符合典型行政事實行為定義。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