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高考三級 法制 行政法
第21題
軍校生甲,因行為失當,遭學校開除學籍。學校擬對甲求償已領取之公費,應循何種方式?
題目
軍校生甲,因行為失當,遭學校開除學籍。學校擬對甲求償已領取之公費,應循何種方式? A. 以行政處分令甲賠償 B. 直接依強制執行法聲請強制執行 C. 向行政法院提起一般給付之訴 D. 向民事法院提起訴訟
官方答案
- 答案:C. 向行政法院提起一般給付之訴
解析
軍校公費生與學校間之公費契約屬行政契約,返還已領公費係公法上給付請求權或公法上不當得利。行政機關不得逕以行政處分命賠償,亦不得直接聲請強制執行,應依行政訴訟法第8條向行政法院提起一般給付之訴,故選C。民事法院無審判權,D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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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