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高考三級 法制 行政法
第22題
多數當事人關於訴訟標的之權利義務關係,在事實上或法律上有同一或同類原因時,有關訴訟程序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題目
多數當事人關於訴訟標的之權利義務關係,在事實上或法律上有同一或同類原因時,有關訴訟程序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可以成立共同訴訟,一同擔任原告或被告 B. 如果當事人分別起訴,法院得命其合併辯論及合併裁判 C. 共同訴訟之訴訟標的有合一確定必要時,共同訴訟人中一人不利於全體之行為,效力不及於全體共同訴訟人 D. 共同訴訟之訴訟標的無論有無合一確定必要,當事人合意停止訴訟後,續行訴訟必須經全體同意
官方答案
- 答案:D. 共同訴訟之訴訟標的無論有無合一確定必要,當事人合意停止訴訟後,續行訴訟必須經全體同意
解析
民事訴訟法第53條允許因同一或同類事實、法律原因而提起共同訴訟;第205條規定分別起訴者,法院得命合併辯論及裁判;第56條規定必要共同訴訟中一人不利行為對全體不生效力。惟第189條合意停止,僅必要共同訴訟應由全體共同訴訟人一同為之,普通共同訴訟不受此限制,故D稱無論有無合一確定必要均須全體同意,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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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