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高考三級 法制 行政法
第8題
下列公法上財產請求權,何者不因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題目
下列公法上財產請求權,何者不因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A. 經服務機關核准之加班費 B. 執行職務時,發生意外致受傷應發給之慰問金 C. 執行職務墊支之必要費用 D. 經服務機關核准實施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之費用
官方答案
- 答案:B. 執行職務時,發生意外致受傷應發給之慰問金
解析
依行政程序法第131條第1項,公法上財產請求權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加班費、執行職務墊支之必要費用及經核准之健康檢查費用,均屬公務人員因職務支出而對機關取得之費用給付請求權,實務上認應從速結清,適用2年之短期時效,逾期即不得再請求。至於執行職務發生意外受傷應發給之慰問金,係國家對公務人員因公受傷所為之撫慰性給付,與單純費用填補不同,不因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故選 B。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