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高考三級 法律廉政 社會學
第4題
恐怖主義(terrorism)是什麼?它與現代國家的性質有何異同?恐怖主 義的行動通常具有那些目標?試舉例加以說明。(25 分)
題目
恐怖主義(terrorism)是什麼?它與現代國家的性質有何異同?恐怖主 義的行動通常具有那些目標?試舉例加以說明。(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定義與要素:恐怖主義(terrorism)一般指非國家行為者基於政治、宗教或意識形態目的,有計畫地對平民或非戰鬥人員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藉由製造恐懼與媒體擴散,迫使對手或第三方改變行為。其要素包括:政治性目的、象徵性目標選擇、心理恐懼效果、組織性與反覆性。定義具爭議性,涉及「國家恐怖主義」與「一方的恐怖分子是另一方的自由鬥士」之價值判斷。
- 二、與現代國家性質的相同處:兩者皆具有科層組織、意識形態動員、資源募集(稅收或捐款、走私)、領土或社群基礎、宣傳與情報系統;現代國家的戰爭技術、民族主義論述與行政理性,亦常被恐怖組織模仿或挪用。部分學者指出,恐怖主義可視為對現代國家壟斷暴力與領土主權的一種挑戰或扭曲的模仿。
- 三、相異處:依韋伯(Max Weber)觀點,現代國家的特徵在於在特定領土內壟斷暴力的正當使用(monopoly of the legitimate use of violence);恐怖組織則不具正當性與領土管轄權,其暴力不被法律承認。國家須受法律程序、比例原則與課責機制約束,並區分戰鬥員與平民;恐怖主義則刻意跨越此界線,以平民為符號性打擊對象,且缺乏民主問責與可預測性。
- 四、行動目標:(一)製造恐懼與心理震撼,放大自身影響力;(二)迫使政府讓步,如撤軍、釋放囚犯、改變政策;(三)宣傳與招募,爭取同情者與資源;(四)建立集體認同、鞏固組織內部團結;(五)破壞經濟與觀光、癱瘓治理正當性;(六)挑起過度報復,激化對立以擴大支持基礎。
- 五、舉例說明:2001 年美國九一一事件由蓋達組織(Al-Qaeda)發動,以民航機攻擊世貿雙塔與五角大廈,造成近三千人死亡,目標在迫使美國撤出中東並動搖其霸權;北愛爾蘭共和軍(IRA)以炸彈攻擊爭取愛爾蘭統一;西班牙巴斯克分離組織 ETA 追求獨立;伊斯蘭國(ISIS)則以建立「哈里發國」為號召,結合領土佔領與網路宣傳。
- 六、政策啟示與限制:反恐須兼顧安全與人權,避免以族群標籤化(racial profiling)侵蝕公民自由;應結合情資合作、金融監理、去激進化(de-radicalization)與社會融合等多元工具。限制在於恐怖主義定義難有共識,跨國網絡與網路激進化使傳統領土型反恐策略難以完全奏效。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