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高考三級 公平交易管理 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
第5題
稱物權行為者,謂以物權變動為直接內容之法律行為。試問,下列何者並非物權行為?
題目
稱物權行為者,謂以物權變動為直接內容之法律行為。試問,下列何者並非物權行為? A. 抵押權之設定 B. 所有權之移轉 C. 分別共有物應有部分之讓與 D. 遺失物拾得
官方答案
- 答案:D. 遺失物拾得
解析
物權行為是以物權的發生、變更或消滅為直接內容,且須具備物權意思表示的法律行為。抵押權設定是創設限定物權,所有權移轉是所有權的讓與,分別共有物應有部分讓與是處分共有持分,三者均屬物權行為。遺失物拾得是事實行為,拾得人依民法第807條等規定,於一定條件下取得遺失物所有權,是法律規定的效果,不涉物權意思表示,故非物權行為,選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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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