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高考三級 公職護理師 行政法、衛生行政及其相關法規
第5題
民國111 年5 月臺灣COVID-19 疫情再度升溫,Omicron 病毒確診者絕大 多數為輕症或無症狀者,為簡化防疫行政程序與保持醫療量能,各方建議 可將輕…
題目
民國111 年5 月臺灣COVID-19 疫情再度升溫,Omicron 病毒確診者絕大 多數為輕症或無症狀者,為簡化防疫行政程序與保持醫療量能,各方建議 可將輕症與無症狀者改列「第四類傳染病」,僅重症才列「第五類傳染 病」。請問依照傳染病防治法及衛生福利部公告規定,第四類與第五類傳 染病,在傳染病通報、病人處置及屍體處理之規定上有何不同?(20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分類架構:傳染病防治法第3條將傳染病分為五類,中央主管機關並得依疫情需要公告調整;第四類多為需監測之新興或再浮現傳染病,第五類則為可能造成重大危害之傳染病。分類不同,通報、隔離治療及屍體處理之法律效果即有差異。
- 二、通報:第五類傳染病原則應於24小時內通報,醫師發現疑似個案應立即採行感染管制措施並報告當地主管機關;第四類之通報期限則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辦理(多為一週內,部分重症個案仍要求24小時內通報),通報方式與檢體送驗規定亦依公告而定。
- 三、病人處置:依第44條,第一類及第五類病人應於指定隔離治療機構施行隔離治療,必要時得強制為之;第四類病人並無強制隔離治療之規定,原則採自主健康管理、衛教、必要時就醫與感染管制,醫療機構得依第39條採行必要防護措施。
- 四、屍體處理:第五類傳染病屍體應於死亡後24小時內入殮、火化或深埋,並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准,不得任意移動或舉行公開儀式;第四類則無此強制時限,依傳染病防治法及殯葬管理條例之一般規定,採必要消毒與防護後處理即可。
- 五、政策評析:將輕症、無症狀者改列第四類,可簡化通報與隔離行政、保存醫療量能,但分類變更須由中央主管機關依法公告,不得僅以行政指導或函釋替代;並應注意檢驗、抗病毒藥劑給付、接觸者追蹤與高風險族群保護等配套,以免影響防疫網完整性。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