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高考三級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18題
依貨物稅條例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依貨物稅條例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用作製造外銷品之原料者,得退還原納貨物稅 B. 國產貨物之貨物稅完稅價格以產製廠商之銷售價格減除內含貨物稅額計算 C. 國外進口應稅貨物之完稅價格,按關稅完稅價格加進口稅捐之總額計算之 D. 應稅貨物用作製造另一免稅貨物之原料者,免徵貨物稅
官方答案
- 答案:D. 應稅貨物用作製造另一免稅貨物之原料者,免徵貨物稅
解析
依貨物稅條例規定,A選項:用作製造外銷品之原料者,得退還原納貨物稅(第12條之1),正確。B選項:國產貨物之完稅價格,以產製廠商之銷售價格減除其內含貨物稅額計算(第13條),亦即銷售價格÷(1+稅率),正確。D選項則錯誤:依第8條第1項規定,應稅貨物用作製造「另一應稅貨物」之原料者,方免徵其原料之貨物稅;若用作製造「免稅」貨物之原料,係准予扣除或退還,而非「免徵」。題目將「應稅」誤植為「免稅」,故D為錯誤敘述。本題問何者錯誤,答案為D。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