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高考三級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9題
依所得稅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依所得稅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虧損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者,即可享有盈虧互抵 B. 外國甲公司投資於國內乙公司,甲公司所獲配之股利,計入甲公司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 C. 國內丙公司與丁公司具有從屬關係,其相互間有關收益、成本、費用與損益之攤計,有不合營業常規之安排,稽徵機關得依法進行調查 D. 戊銀行對關係人的負債超過業主權益3 倍以上之借款,超過部分之利息支出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
官方答案
- 答案:C. 國內丙公司與丁公司具有從屬關係,其相互間有關收益、成本、費用與損益之攤計,有不合營業常規之安排,稽徵機關得依法進行調查
解析
依所得稅法第111條:C項正確,關係企業間有不合營業常規之安排,稽徵機關得依法調查並核定其所得額。A項錯誤:公司組織營利事業虧損年度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依規定辦理決算申報,始得享有盈虧互抵(所得稅法第39條),非僅經查核簽證即可。B項錯誤:外國公司無國內固定營業場所者,其自國內公司所獲配股利,屬來源於中華民國境內之所得,應依所得稅法第25條規定扣繳稅款,不併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D項錯誤:銀行業對關係人之負債超過業主權益3倍以上部分之利息支出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所得稅法第36條第1項第15款),題目說法為「超過業主權益3倍以上之借款」,措辭不精確,且銀行業另有專門規定。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