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高考三級 智慧財產行政 民法

第11題

甲與乙訂立消費借貸契約,向乙借貸新臺幣(下同)100 萬元,並出具借據(債權證書)一張,乙透過銀行將100 萬元匯款於甲。某日,乙與女友丙發生爭吵,丙故意將甲出…

題目

甲與乙訂立消費借貸契約,向乙借貸新臺幣(下同)100 萬元,並出具借據(債權證書)一張,乙透過銀行將100 萬元匯款於甲。某日,乙與女友丙發生爭吵,丙故意將甲出具之借據撕毀。關於丙撕毀甲出具之借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甲之債務因此消滅 B. 甲之債務並不消滅 C. 丙已侵害乙之債權 D. 丙因此使甲不當得利

官方答案

  • 答案:B. 甲之債務並不消滅

解析

借據只是債權的證明文件(債權證書),並非債權本身;撕毀借據不會影響已成立的消費借貸返還請求權,乙仍得依借貸關係請求甲返還100萬元,故B正確、A錯誤。債權原則上不是侵權行為的客體,丙撕毀借據也未使乙的債權歸於消滅,C錯誤;甲受領借款是基於有效的消費借貸契約,具有法律上原因,不成立不當得利,D錯誤。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