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高考三級 智慧財產行政 民法

第25題

甲乙為夫妻,未約定夫妻財產制。甲乙有丙、丁二子。甲死亡有新臺幣(下同)1,800 萬元之遺產。其中1,200 萬元係繼承其父之遺產,600 萬元為婚後薪資所得。…

題目

甲乙為夫妻,未約定夫妻財產制。甲乙有丙、丁二子。甲死亡有新臺幣(下同)1,800 萬元之遺產。其中1,200 萬元係繼承其父之遺產,600 萬元為婚後薪資所得。乙於婚姻關係存續中除繼承財產600 萬元外,無其他財產。遺產分割時,乙得分配多少金額之財產? A. 500 萬元 B. 600 萬元 C. 700 萬元 D. 800 萬元

官方答案

  • 答案:D. 800 萬元

解析

法定財產制下,剩餘財產差額分配僅計入婚後「有償取得」之財產。甲婚後薪資600萬元列入,繼承所得1,200萬元不列入;乙僅有繼承600萬元,亦不列入,故乙婚後財產為0。差額600萬元,乙得請求半數即300萬元。遺產1,800萬元先扣除該300萬元後為1,500萬元,由配偶乙與子丙、丁平均繼承,各500萬元。乙合計300+500=800萬元,故選D。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