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高考三級 交通行政 交通政策與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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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
請說明我國無人機專法中有關飛航管理與操作規範之重點?(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法源與適用範圍:我國無人機專法係指《民用航空法》於2019年增訂之「遙控無人機」專章(第99條之1至第99條之19),並授權訂定《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其依最大起飛重量區分為未達250公克、250公克以上未達25公斤、25公斤以上等層級,並區分政府機關(構)、學校或法人與自然人之操作主體,採「原則開放、例外管理」之立法體例。
- 二、註冊與操作證照:最大起飛重量250公克以上之無人機應辦理註冊並標示註冊號碼;操作人須依機型重量與用途取得學習操作證、普通操作證或專業操作證(專業操作證再分基本級與高級級),須經學科、術科測驗及格,並定期換證,以確保操作知能與時俱進。
- 三、飛航操作規範:操作高度原則不得逾地面或水面400呎(約120公尺),並應於目視範圍內(visual line of sight, VLOS)操作;不得於禁航區、限航區、航空站或飛行場四周一定距離內操作;不得於人群聚集或室外集會遊行上空活動;夜間操作、投擲或噴灑作業、飛越人群等,應事先申請許可。
- 四、活動區域與保險:地方政府得公告劃設遙控無人機活動區域,民航局亦公告禁止或限制操作之區域;從事遙控無人機活動者應投保第三人責任保險,最低保險金額依機型重量與用途分級規定,以分散第三人體傷與財損風險。
- 五、罰則與政策思維:違反註冊、操作證、操作限制或禁限航區規定者,依《民用航空法》處以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沒入無人機。答題時宜併同說明「飛安、隱私、產業發展」三者平衡,以及與《刑法》妨害秘密罪、《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競合關係。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