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高考三級 航運行政 航港經營管理

第2題

全球各個港口國或沿海國,為配合航港產業的發展,必需對其管轄水域 內的航行船舶,提供完善的船舶交通服務及各種助導航的設施,以維持 周邊航行船舶之安全。請論述各國為…

題目

全球各個港口國或沿海國,為配合航港產業的發展,必需對其管轄水域 內的航行船舶,提供完善的船舶交通服務及各種助導航的設施,以維持 周邊航行船舶之安全。請論述各國為了能夠讓整個船舶航行安全,可以 提供更可靠的航安與管理服務,就周邊的船舶交通服務及各種助導航的 設施,應該要有那些具體的預防或作為措施?(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法制基礎與組織權責:各國依 SOLAS 第 V 章及國際燈塔協會(IALA)建議,建置船舶交通服務(Vessel Traffic Service, VTS)法制,明定港務機關、VTS 中心與引水人之權責、船舶報告制度(SRS)及違規處理;並劃設分道航行制(TSS)、禁限航區與錨地,使管理作為具法源依據。
  • 二、船舶交通服務之具體作為:VTS 應提供資訊服務(INS)、助航服務(TOS)與交通管理(TMS),藉雷達、AIS、CCTV、VHF 與電子海圖整合監控,執行船席與錨地調度、交通疏導、碰撞與擱淺預防、異常船舶示警及緊急應變通報;並依風險分區配置人力與備援系統。
  • 三、助導航設施(AtoN)之配置:包括燈塔、燈浮、燈樁、導標(leading marks)、雷達反射器、雷達詢答機(RACON)、霧號與 AIS 虛擬助航標;並以全球導航衛星系統(GNSS)、差分定位(DGPS)與電子海圖(ECDIS)提供精確定位,重要轉向點與航道瓶頸應加設虛擬標示。
  • 四、預防性管理措施:定期水道測量與海圖更新、發布航行警告(NAVTEX)與航行公告、實施強制引水、拖船協助、船舶操縱性能與船員適格查核、港口國管制(PSC)檢查、危險品與油污染應變演練,並建置船舶動態資料庫與事故分析回饋機制。
  • 五、整合服務與限制:各國推動 e-Navigation 海事服務(MSP)與單一窗口,整合 VTS、AtoN、氣象與港埠作業資訊;惟須注意系統資安、VTS 人員訓練、設備維護財源及跨機關協調,並以成本效益與國際相容性檢討設施等級,避免重複投資。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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