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高考三級 公職社會工作師 社會工作實務

第4題

請就以下案例建立一主責多協力的服務,並說明在此案例中,如何結合 司法及社工專業提供服務,以及其可能面臨的困難。(25 分) 案例:32 歲的單親父親或母親照顧5…

題目

請就以下案例建立一主責多協力的服務,並說明在此案例中,如何結合 司法及社工專業提供服務,以及其可能面臨的困難。(25 分) 案例:32 歲的單親父親或母親照顧5 歲的女兒及2 歲的兒子,為了增加 收入,在網路上找到臨時工作的機會,工作內容是到提款機提款 且可拿到很高的薪水。該單親父親或母親在工作2 次後被警察抓 到,才知道自己的工作是車手,涉及到犯罪。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主責個案管理與協力網絡:由社福中心或家庭服務中心擔任主責社工,召開個案研討與跨網絡會議,邀集警察、檢察署、法院、學校、衛生、勞政、住宅與民間團體,簽訂分工與資訊交換規則,建立單一窗口、共同評估與定期回報機制,避免重複服務與服務漏接。
  • 二、司法與社工專業之結合:司法端關注犯罪偵查、證據保全與刑事責任,社工端關注兒少最佳利益、家庭功能與復歸;雙方應在偵查不公開與保密原則下交換必要資訊,尊重專業界線,並可運用修復式正義(restorative justice)、緩起訴附條件、易服社會勞動與更生保護資源,兼顧責任承擔與家庭重建。
  • 三、家庭需求與兒少安全評估:評估單親家長之經濟壓力、就業技能、法律風險與親職功能,並確認五歲女兒與兩歲兒子之受照顧狀況、就學托育、發展與安全;若家長可能入監或羈押,須預先擬定替代照顧安排、親屬支持與監護權益,確保兒少不因案件而陷入疏忽或分離創傷。
  • 四、服務內容與處遇重點:提供法律扶助與陪同偵訊、情緒支持與創傷輔導、就業輔導與急難救助、親職教育與托育補助;協助與被害人和解或賠償,並連結更生保護會、觀護體系與社區支持,降低再犯風險,同時避免標籤化其子女,維護家庭尊嚴。
  • 五、可能面臨之困難:司法程序與社工服務節奏不一、資訊保密與分享之衝突、角色期待與倫理界線模糊;家長可能因害怕刑責而隱匿或抗拒服務,兒少可能面臨分離與污名;此外跨網絡權責不清、資源不足與偏鄉服務可近性低,均需透過協議、督導與個案管理加以克服。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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