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高考三級 航海技術 船藝學

第3題

船舶在遭遇緊急狀況時,為使船上人員知悉所應遵循的事項及其任務分 派,根據SOLAS 公約之規定,須在船舶之那些處所公告應急部屬表和 應急須知?又該部屬表於一般貨…

題目

船舶在遭遇緊急狀況時,為使船上人員知悉所應遵循的事項及其任務分 派,根據SOLAS 公約之規定,須在船舶之那些處所公告應急部屬表和 應急須知?又該部屬表於一般貨船上對於救生與滅火的應急處理,所應 載明之必要內容及相關規定為何?(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依 SOLAS 第 III 章第 8 條,應急部署表(muster list)與應急須知(emergency instructions)應張貼於船上顯眼處所,包括駕駛台(navigation bridge)、機艙(engine room)、船員住艙(crew accommodation spaces)及全船各公共處所;客船另須在客艙、集合站(muster station)及其他乘客處所張貼圖示與說明,告知集合地點、應採行動及救生衣穿著方法。
  • 二、部署表應載明一般緊急警報與廣播系統之細節、聽到警報時船員與乘客之行動、棄船命令之下達方式,以及每名船員之姓名、職務、編號、應急任務、集合站、救生艇筏站與滅火站。並應指定關鍵人員傷病或失蹤時之替代人選,明確船長指揮權、人員清點、對外通信及與岸台、搜救單位聯繫之責任。
  • 三、救生方面應載明:關閉水密門、舷窗、天窗、通風筒、排水孔等開口;備妥及施放救生艇筏、救難艇與其他救生設備;吊放救生艇之指揮、艇員編組、解纜與脫離;投擲救生圈、施放信號、無線電求救;協助人員登艇、穿著救生衣、保溫與急救;以及棄船後集結、清點與搜索失蹤人員等任務。
  • 四、滅火方面應載明:滅火班(fire party)之編組與負責人、消防泵與管路操作、水帶與水槍部署、固定滅火系統之使用、關閉通風與油櫃閥門、切斷電源與燃油、邊界冷卻、火場搜索與救人、排煙、防止復燃及與機艙、駕駛台之通信聯絡;並指定各人於火警、棄船同時發生時之優先任務。
  • 五、相關規定:部署表應於船舶開航前備妥,船員或船舶布置變更時隨時更新,並以船旗國規定語言及英文等適當語言繕寫;船員應清楚了解自身任務,船舶應依 SOLAS 定期舉行救生、滅火及棄船演習,將演習情形記錄於航海日誌,並確保替代人員、應急照明、通信及逃生路線均有效。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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