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高考三級 輻射安全 輻射防護法規
第2題
放射性物質之生產與其設施之建造以及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之製造,皆 須向主管機關申請審查。請回答下列問題:(每小題10 分,共20 分) 依規定申請放射性物質生產設…
題目
放射性物質之生產與其設施之建造以及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之製造,皆 須向主管機關申請審查。請回答下列問題:(每小題10 分,共20 分) 依規定申請放射性物質生產設施之建造許可者,應檢附那些與輻射防 護相關的文件及資料? 依規定申請放射性物質之生產許可者,應於生產設施建造完成後檢附 那些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進行試運轉?進行試運轉完成後,應於 計畫開始生產日期多久之前填具申請書,並檢附那些文件向主管機關 申請生產許可審查?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法制架構與三階段管制:游離輻射防護法第9條規定,放射性物質之生產與其設施之建造,及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之製造,應向主管機關申請審查,並就生產或製造申請許可;授權訂定放射性物質生產設施及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製造業管理辦法。實務上分建造許可、試運轉核准、生產(製造)許可三階段,輻射防護文件為審查核心。
- 二、申請建造許可應檢附之輻射防護文件:申請書;設施設計圖說與屏蔽計算(含輻射源項、最大活度、屏蔽材質與厚度);輻射安全評估報告(含廠界劑量、事故情境分析);廠址環境輻射背景調查報告;輻射防護計畫與組織、專責輻射防護人員資格證明;放射性物質保安與管制措施;廢氣廢液排放及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規劃;事故應變計畫與演練規劃;施工品質保證計畫;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
- 三、申請核准試運轉應檢附之文件:建造許可影本;設施竣工報告及與原設計差異之說明;試運轉計畫(含時程、項目、方法、接受標準);輻射防護計畫執行情形;輻射防護人員與操作人員名冊、資格及訓練證明;輻射偵測儀器清冊與校正證明;環境輻射監測計畫;試運轉前安全檢查紀錄。
- 五、審查重點與作答提醒:主管機關審查重點在於輻射源項掌握、屏蔽與劑量評估之保守性、工作人員與民眾劑量約束、排放與廢棄物管制、事故應變能量及品保制度。作答宜按「建造—試運轉—生產」分層列點,並區分設施面與人員面文件,避免只列申請書而漏列輻射安全評估報告與環境背景調查。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