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高考三級 公職護理師 行政法、衛生行政及其相關法規

第4題

請依菸害防制法說明菸品與類菸品之定義,並比較電子煙、加熱菸與傳 統紙菸之管制方式有那些共同點以及差異處;另請論述菸害防制政策對 現今衛生行政體系的重要挑戰。(1…

題目

請依菸害防制法說明菸品與類菸品之定義,並比較電子煙、加熱菸與傳 統紙菸之管制方式有那些共同點以及差異處;另請論述菸害防制政策對 現今衛生行政體系的重要挑戰。(1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菸品之定義:依菸害防制法,菸品指全部或部分以菸草或其代用品為原料,製成可供吸用、嚼用、含用、聞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之紙菸、菸絲、雪茄及其他菸品;其管制重心在原料與燃燒使用型態。
  • 二、類菸品之定義:指以菸品原料以外之物料,或以改變菸品原料物理特性之物料製成,足以模仿菸品使用方式,且外觀或使用方式類似菸品之產品,電子煙即屬典型;其不具菸草原料,卻同樣產生尼古丁成癮與健康風險。
  • 三、共同點:三者均禁止販賣、供應予未滿20歲者,禁止以自動販賣機等無法辨識年齡方式販售,禁止廣告、促銷與贊助,禁止於禁菸場所使用(「吸菸」包含使用菸品或類菸品),並均受稽查、罰則與戒菸服務規範。
  • 四、差異處:紙菸屬傳統菸品,得合法產製販售,須標示健康警語並課徵菸捐;加熱菸亦屬菸品,但須先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始得製造、輸入、販賣;電子煙屬類菸品,全面禁止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採「禁止主義」而非「管理主義」。
  • 五、政策挑戰:新興菸品透過網路、跨境電商與社群行銷流通,稽查與溯源困難;青少年使用率上升、雙重使用風險、戒菸服務量能不足;菸商以「減害」名義影響政策,考驗政府與國際公約(FCTC)接軌、跨部會合作及執法量能,並須兼顧人權與健康平權。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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