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離島三等 一般行政 行政法

第15題

甲公立學校錄取公費生乙,甲與乙書面約定,乙若違約,甲得逕依約強制執行。乙就讀一學期後遭受退學,預估應賠償甲新臺幣5 萬元,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甲公立學校錄取公費生乙,甲與乙書面約定,乙若違約,甲得逕依約強制執行。乙就讀一學期後遭受退學,預估應賠償甲新臺幣5 萬元,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甲與乙之書面約定性質為行政契約 B. 如生契約爭議,甲應向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起訴 C. 甲得依約自行逕行行政強制執行 D. 甲起訴時應繳納裁判費新臺幣2 千元

官方答案

  • 答案:C. 甲得依約自行逕行行政強制執行

解析

行政程序法第148條規定,行政契約約定自願接受執行者,須經主管院、部或地方自治團體行政首長等認可,始生效力;且強制執行應準用行政訴訟法規定,由法院為之,機關不得自行逕行強制執行,故C錯誤。公費生契約性質為行政契約;5萬元給付訴訟屬簡易程序,由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管轄,裁判費2000元,A、B、D均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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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