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離島三等 一般行政 行政法

第18題

某市政府發現民眾甲屋庭院內之樹木,即將傾倒危及民眾,乃直接僱工進入甲屋庭院,鋸倒該樹木,此行為之法律性質為何?

題目

某市政府發現民眾甲屋庭院內之樹木,即將傾倒危及民眾,乃直接僱工進入甲屋庭院,鋸倒該樹木,此行為之法律性質為何? A. 間接強制中之代履行 B. 行政義務之直接強制 C. 即時強制 D. 定暫時狀態之處分30840、3114031640、317403194050130-50330

官方答案

  • 答案:C. 即時強制

解析

行政執行法第36條規定,行政機關為避免急迫危險,有即時處置之必要時,得為即時強制;其方法包括對物之使用、處置或限制使用,及進入住宅等處所。本題樹木即將傾倒危及民眾,市府未先命甲履行義務,即直接進入庭院鋸倒樹木,屬避免急迫危險之即時強制,故C正確。代履行須有可替代之作為義務並經告戒,直接強制須有義務存在,均與本題情形不同。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