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離島三等 一般行政 基礎能力測驗(作文、英文閱讀與法學知識)

第27題

口授筆記之遺囑,於繼承開始時須履行「認定程序」,有關其立法意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口授筆記之遺囑,於繼承開始時須履行「認定程序」,有關其立法意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確認遺囑人有無遺囑能力 B. 審查遺囑有無違反法定要式 C. 檢驗遺囑有無違反公序良俗 D. 認定遺囑是否為遺囑人之真意

官方答案

  • 答案:D. 認定遺囑是否為遺囑人之真意

解析

民法就口授遺囑設有認定程序:遺囑人死亡後一定期間內,由見證人之一將該遺囑提經親屬會議認定其真偽。立法意旨在於口授遺囑係因生命危急或其他特殊情形而以口授方式作成,不若其他方式具備遺囑人親自書寫、簽名等外觀,內容是否確出於遺囑人本人意思最易遭偽造或誤傳,故須藉親屬會議認定,確認口授內容確為遺囑人之真意。A、B、C雖與遺囑效力有關,但均非此程序之主要目的,故選D。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