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離島三等 一般行政 基礎能力測驗(作文、英文閱讀與法學知識)

第28題

下列對於我國憲法制定與發展歷史的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下列對於我國憲法制定與發展歷史的敘述,何者正確? A. 中華民國憲法制定於民國25 年,並在民國26 年1 月1 日公布實施 B. 中華民國憲法的內容主要繼受自日本與德國的憲法,並經立法院同意通過 C. 民國111 年修憲通過降低選舉權之年齡到18 歲 D. 中華民國憲法修改的過程中,廢除國民大會,將修憲的權限交給立法院,並須經公民複決

官方答案

  • 答案:D. 中華民國憲法修改的過程中,廢除國民大會,將修憲的權限交給立法院,並須經公民複決

解析

中華民國憲法由制憲國民大會於民國35年12月25日通過,36年1月1日公布,同年12月25日施行,A的制定年份與公布施行時點均有誤;憲法亦非經立法院同意通過,B誤。民國111年立法院通過之修憲案(18歲公民權)因公民複決未達門檻而未生效,C誤。民國94年第七次修憲廢除國民大會,修憲改由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經公告後交由公民複決,D正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