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離島三等 環保行政 水污染與土壤污染防治

第1題

請回答下列問題:(每小題10 分,共20 分) 根據我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請說明土壤污染的定義。 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作業管理辦法中規定,評估調查及採樣…

題目

請回答下列問題:(每小題10 分,共20 分) 根據我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請說明土壤污染的定義。 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作業管理辦法中規定,評估調查及採樣檢測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法源與定義: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二條,土壤污染指土壤因物質、生物或能量之介入,致變更品質,有影響其正常用途或危害國民健康及生活環境之虞。其構成要件有三:須有物質、生物或能量之介入;須因而變更土壤原有品質;須已達影響正常用途或危害國民健康及生活環境之程度,三者兼具,始足當之。
  • 二、與相關概念之區別:土壤污染著重「品質變更」與「風險之虞」,不以實際損害發生為必要;是否超過污染管制標準,僅為主管機關判定之客觀依據之一。土壤污染與地下水污染常相伴而生,惟兩者介質不同,其公告列管、查證、應變及整治程序各異,作答時宜分別敘明,避免混用。
  • 三、場址環境評估法之定位:依《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作業管理辦法》,評估調查得採場址環境評估法或系統性調查法。場址環境評估法係以事業製程、原物料、廢棄物及污染潛勢為導向,建立「污染源—傳輸途徑—受體」之概念場址模式(conceptual site model, CSM),據以規劃採樣點位、深度與檢測項目,屬風險導向之調查方式。
  • 四、五大部分工作:一般可歸納為:(一)基本資料蒐集與研判,含地籍、土地使用分區、工廠登記、製程與歷史沿革;(二)現場勘查與訪談,確認廠區配置、原料儲槽、廢水處理設施與管線走向;(三)污染潛勢區劃分及概念場址模式建立;(四)採樣檢測規劃,含點位、深度、數量、採樣方法及品質保證與品質控制(QA/QC);(五)檢測數據品保驗證、污染範圍推估與評估結論建議。
  • 五、作業重點提醒:採樣規劃應說明採樣目的、網格或判斷性採樣之理由、品保品管樣品比例、保存與運送方式及檢測方法;檢測結果須經數據品保驗證,方能作為污染範圍判定與後續應變、整治之依據。作答時宜先寫法條定義,再寫作業辦法之五大工作,層次分明。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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