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離島四等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41題
關於訴願代理人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題目
關於訴願代理人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每一訴願人委任之訴願代理人不得超過3 人 B. 訴願代理人有2 人以上者,應共同代理 C. 與訴願人有親屬關係者,得擔任訴願代理人 D. 訴願代理人就其受委任之事件,如受特別委任,得撤回訴願
官方答案
- 答案:B. 訴願代理人有2 人以上者,應共同代理
解析
本題考核訴願法第25條及第26條。選項A正確:訴願法第25條第2項規定「每一訴願人委任之訴願代理人不得超過三人」。選項B錯誤:同條第3項規定「訴願代理人有二人以上者,得單獨代理」,並非應共同代理。選項C正確:訴願法第26條第1項規定非律師代理人以配偶、三親等內血親、二親等內姻親為限,故有親屬關係者得擔任。選項D正確:同條第2項規定訴願代理人就受委任事件,如受特別委任,得撤回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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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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