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離島四等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47題
甲對財政部國稅局對其所核定之遺產稅稅額新臺幣100 萬元之課稅處分不服,欲提起行政訴訟並請求法院為應納稅額之核定,其第一審管轄法院為何?
題目
甲對財政部國稅局對其所核定之遺產稅稅額新臺幣100 萬元之課稅處分不服,欲提起行政訴訟並請求法院為應納稅額之核定,其第一審管轄法院為何? A. 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 B. 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 C. 地方法院 D. 高等法院
官方答案
- 答案:A. 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
解析
行政訴訟法第104條之1及新制規定,稅捐課徵事件涉訟,所核課之稅額在新臺幣150萬元以下者,以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為第一審管轄法院。遺產稅核定稅額100萬元未達150萬元,故第一審管轄法院為高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訴訟庭,正確選項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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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