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離島四等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概要

第17題

甲縣因上游飲水污染問題嚴重,涉及其他地方自治團體區域時,擬採取若干措施,下列何者符合地方制度法規定?

題目

甲縣因上游飲水污染問題嚴重,涉及其他地方自治團體區域時,擬採取若干措施,下列何者符合地方制度法規定? A. 請求軍方採取職務協助,以排除該污染源 B. 為處理跨其他縣市行政轄區之自治事務,得與其他鄰近縣市協商辦理,訂定協議或締結行政契約,以解決跨域污染之情事 C. 制定自治條例,依該自治條例,於首次查獲該污染行為即處以50 萬元罰鍰 D. 就其他縣(市)轄區中造成污染之業者,依甲縣所定之自治條例,對於業者採取刑事處罰60220

官方答案

  • 答案:B. 為處理跨其他縣市行政轄區之自治事務,得與其他鄰近縣市協商辦理,訂定協議或締結行政契約,以解決跨域污染之情事

解析

地方制度法允許地方自治團體為處理跨區域自治事務,與其他地方自治團體協商,訂定協議或締結行政契約,故 B 符合規定。A 的職務協助存在於機關之間,軍方並非地方機關,且涉及軍事任務,不能逕行請求;C 自治條例的罰鍰有最高額限制,50 萬元已逾上限;D 地方自治條例不得創設刑罰,刑事處罰須依法律規定。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