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離島四等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概要

第2題

某縣欲變更名稱,依法應踐行之程序為何?

題目

某縣欲變更名稱,依法應踐行之程序為何? A. 縣政府提請縣議會通過,報內政部備查 B. 縣政府提請縣議會通過,報內政部核定 C. 縣政府提請縣議會通過,由內政部轉報行政院核定 D. 縣政府提請縣議會通過後辦理

官方答案

  • 答案:C. 縣政府提請縣議會通過,由內政部轉報行政院核定

解析

地方制度法第7條第2項規定:「縣(市)變更名稱者,應經縣(市)議會通過,由內政部轉報行政院核定。」選項B錯誤於「內政部核定」,實為轉報行政院核定;選項A、D缺漏行政院核定程序。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