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離島四等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概要
第4題
依地方制度法,甲縣縣長如欲辭職時,應向何者提出,何時生效?
題目
依地方制度法,甲縣縣長如欲辭職時,應向何者提出,何時生效? A. 向內政部提出,自送達時生效 B. 向內政部提出,自核准辭職日生效 C. 向行政院提出,自送達時生效 D. 向行政院提出,自核准辭職日生效
官方答案
- 答案:B. 向內政部提出,自核准辭職日生效
解析
地方制度法第84條規定,縣(市)長辭職應向內政部提出,並自核准辭職日生效,故選B。辭職須經核准始生效力,並非送達即生效,故A、C錯誤;縣(市)長辭職的受理機關為內政部,而非行政院,故D錯誤。此與直轄市長向行政院提出、鄉(鎮、市)長向縣政府提出,分別對應不同層級的監督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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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