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離島四等 財稅行政 會計學概要
第17題
甲公司於X1 年至X5 年研發新產品(每年均投入$700,000),於X6 年初新產品研發成功並順利取得專利權,而專利權的相關規費支出為$37,000,則該項專…
題目
甲公司於X1 年至X5 年研發新產品(每年均投入$700,000),於X6 年初新產品研發成功並順利取得專利權,而專利權的相關規費支出為$37,000,則該項專利權應以多少金額入帳? A. $37,000 B. $700,000 C. $737,000 D. $3,537,000
官方答案
- 答案:A. $37,000
解析
依 IAS 38「無形資產」,研究階段支出應於發生時認列為費用,發展階段支出則須同時符合技術可行性、意圖、能力、未來經濟效益、資源充足及成本能可靠衡量等嚴格條件,才能資本化。甲公司 X1 至 X5 年每年投入之 $700,000 共 $3,500,000,屬研究發展費用,不得資本化。X6 年初研發成功後取得專利權所支付之規費 $37,000,係可直接歸屬於取得該無形資產之外部支出,應資本化為專利權成本。故專利權入帳金額為 $37,000,選 A。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