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離島四等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17題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下列何項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①交際應酬用之貨物 ②供員工年終摸彩之貨物 ③勞軍用之貨物 ④公司送貨用之小貨車 ⑤辦公室水電…
題目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下列何項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①交際應酬用之貨物 ②供員工年終摸彩之貨物 ③勞軍用之貨物 ④公司送貨用之小貨車 ⑤辦公室水電費用 ⑥購買供總經理上下班使用的高級轎車 A. ①②⑥ B. ②③④ C. ③④⑤ D. ③④⑥
官方答案
- 答案:A. ①②⑥
解析
依營業稅法第19條第2項及施行細則第38條,下列進項稅額不得扣抵:1.非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貨物或勞務(①交際應酬、②員工年終摸彩、③勞軍用貨物均屬之)。2.乘人小汽車(⑥總經理上下班用高級轎車屬之)。④公司送貨用小貨車屬營業用車輛,得扣抵。⑤辦公室水電費屬營業上直接需求,得扣抵。故不得扣抵為①②⑥,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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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