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離島四等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4題
依稅捐稽徵法有關緩繳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依稅捐稽徵法有關緩繳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因天災或不可抗力申請緩繳者,其核准期間最長不得逾5 年 B. 申請分期繳納鉅額稅捐者,須按日加計利息 C. 經核准延期或分期繳納後,如未如期繳納,可再申請延長緩繳期限 D. 緩繳案件經核准後,稅捐稽徵機關不得要求提供擔保
官方答案
- 答案:B. 申請分期繳納鉅額稅捐者,須按日加計利息
解析
稅捐稽徵法第26條規定,納稅義務人因天災、事變、不可抗力或為經濟弱勢,不能於法定期間內繳清稅捐者,得於納稅期間內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期間不得逾3年;且延期或分期繳納之稅款,應自原繳納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繳納之日止,依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故B正確。A稱最長不得逾5年,與3年上限不符;C經核准後如有一期未按期繳納,視為全部到期,不得再申請延長緩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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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