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初等考試 一般行政 法學大意
第23題
下列何者非屬私經濟行政之範疇?
題目
下列何者非屬私經濟行政之範疇? A. 消防局依採購契約給付救災設備之價金 B. 勞工局提供就業之相關資訊 C. 自來水公司向用戶收取水費 D. 監理處標售車牌
官方答案
- 答案:B. 勞工局提供就業之相關資訊
解析
私經濟行政(國庫行政)指國家以私法形式從事之活動,包括行政輔助行為(如機關依採購契約給付價金)、行政營利行為(如公營自來水公司向用戶收取水費),以及以私法方式提供給付之行為(如監理機關標售車牌號碼供民眾有償取得使用)。A、C、D均屬此類。B勞工局提供就業相關資訊,係行政機關為達成就業服務政策,以公法上給付或事實行為提供資訊,屬公權力行政,並非私經濟行政。故選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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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